如果您在捷克共和国的预期学习时间超过3个月,包括高中教育或者大学高等教育,不符合交换生计划或者实习生计划的所有学生均需要申请长期学习签证(根据“捷克共和国外国人居住法”第64条规定,关于“捷克共和国外国人居住法”中第42d条用于研究目的长期居留许可)。
申请长期签证,请提供以下资料:
- 旅行证件(原件),
- 2张照片,
- 在该地区逗留期间的住宿证明,
- 学通知书
- 生活费用担保证明。
- 父母同意证明。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公民居住国所出示的证明,证明其在过去3年中连续超过6个月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如果该国不签发此类文件,则需要特别声明。(对 15岁以下的外国人没有申请要求)。
- 无传染病记录证明
申请签证之时,您必须在签证签发之前向捷克大使馆提交符合条件的旅行健康保险(如果外国人拥有捷克公共医疗保险,或者其他国际协议证明涵盖医疗保健费用,或者其他文件可证明涵盖医疗保健的支付方式),并根据要求在旅行健康保险文件中标明保额。
外国人居留法”规定了自提出申请之日起按照60天的标准期限审核签证资料。
所有申请文件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80天。旅行证件和照片除外,如果它与您的实际表征相符。
以研究学习为目的的长期签证最长不超过一年。
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
http://www.mvcr.cz/clanek/vizum-k-pobytu-nad-90-dnu-dlouhodobe.aspx?q=Y2hudW09Mg%3D%3D
签证协助
俄语:Anna Shirokova shirokova@mail.vstecb.cz.
英语:Ing. Renata Ulbrichtová ulbrichtova@mail.vstecb.cz